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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四部门部署发展2021年度智能造作试点示范行动
2021-11-0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蓝图指标纲领》战术部署 ,落实“十四五”智能造作发展规划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度发展鼎新委、财政部、国度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 ,决定在“十四五”发展智能造作试点示范行动。试点示范行动将遴选智能造作优良场景 ,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示范工厂建设 ,激励有前提的地域创建先行区 ,构建“点线面”结合的试点示范系统 ,深入智能造作推广利用。

近日 ,四部门印发《关于发展2021年度智能造作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部署发展2021年度智能造作试点示范行动。《通知》明确了试点示范内容 ,重要蕴含智能造作优良场景、智能造作示范工厂和智能造作先行区三个方面。

《通知》要求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鼎新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域申报项目进行推荐 ,并于11月23日前实现线上审核。各。ㄇ⑹校┩萍龅挠帕汲【昂褪痉豆こ瓯ㄖ魈灞鹄氩怀20个和10个 ,打算单列视注新疆出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优良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别离不超过10个和5个。每家中央企业申报的优良场景和示范工厂别离不超过6个和3个 ,由地点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鼎新主管部门推荐 ,不占属地指标。推荐工作应遵循当局疏导、企业自愿准则 ,优先推荐基础前提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 ,并充分思考行业覆盖面。推荐单元应加强对最终入选项主张领导和服务 ,并赐与优先支持。(起源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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